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77*** | 2024-07-0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