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Z8*** | 2024-09-21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浙Bz8*** | 2024-09-13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浙Bz8*** | 2024-09-12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