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0R*** | 2024-08-0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