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FD1*** | 2024-10-20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