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KZK*** | 2024-11-1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