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3U*** | 2024-08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