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h2*** | 2024-09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