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37*** | 2024-07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粵A37*** | 2024-10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