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61*** | 2024-09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B61*** | 2024-10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B61***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