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MA6*** | 2024-07-31 | 危險品車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MA6*** | 2024-11-03 | 危險品車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MA6*** | 2024-09-28 | 危險品車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