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UGP*** | 2024-07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