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J·2***1 | 2024-07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