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·K***1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