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L·B***8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