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5***7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