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X***0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