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J***0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