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·K***6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