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C***8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