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Q***1 | 2024-07-27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未知 |
粵M·Q***1 | 2024-11-20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