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·X***9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?cè)?/td>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