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6***7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