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6***2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浙D·3***7 | 2024-11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