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K·8***0 | 2024-11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