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P·C***3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