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·9***8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