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U***J | 2024-08-29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