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R***Q | 2024-10-03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