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V***Y | 2024-09-04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粵S·V***Y | 2024-11-28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