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D***T | 2024-12-01 |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