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E·R***7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