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·6***2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