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·3***9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