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6***6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、飄散載運物的 | 150 | 未知 |
粵M·6***6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、飄散載運物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