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·S***4 | 2024-10-29 |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未知 |
粵D·S***4 | 2024-11-02 |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