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B·X***2 | 2024-07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