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·R***5 | 2024-09-16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| 100 | 未知 |
粵D·5***6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粵E41*** | 2024-12-22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| 100 | 未知 |
粵S·5***1 | 2024-11-29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未知 |
粵D·P***2 | 2024-07-12 | 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100 | 未知 |
粵V·J***3 | 2024-07-27 |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| 100 | 未知 |
粵U·U***1 | 2024-11-12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