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·L***3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