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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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V·G***5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