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·6***6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、飄散載運物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