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F·2***5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