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M·L***5 | 2024-10-30 | 駕車時瀏覽電子設備妨礙安全行車的 | 未知 | 未知 |
滬C·5***5 | 2024-12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C75*** | 2024-10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·6***6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C7U*** | 2024-09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·5***9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C29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29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89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75*** | 2024-07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