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R***7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