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9D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川A·8***J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8***J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滬J·L***2 | 2024-10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·U***5 | 2024-09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B·0***0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C75***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C86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EN*** | 2024-08-09 |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、行人先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