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·9***0 | 2024-11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