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·1***1 | 2024-12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