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F***3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