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·7***8 | 2024-11-20 | 駕駛機動車不按機動車信號燈表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