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·2***2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