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J·Y***5 | 2024-08-23 |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,在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